十堰安置房可以买卖。但需要取得相应的产权凭证。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法律依据: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安置房的买卖流程如下:
1.去房地产交易市场了解房源买卖双方进行协商;
2.买卖双方签订合同;
3.双方带着所需资料去评估公司申请评估;
4.双方带着所需资料到当地税务部门缴纳契税;
5.双方带着所需资料去房地产登记部门进行产权移转登记。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解除安置房买卖的条件如下:
1.约定解除。出卖人与买受人协商一致解除安置房房屋买卖合同;
2.法定解除。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解除安置房房屋买卖合同;
3.违约解除。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安置房房屋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