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有履行管辖地的确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管辖。约定了合同履行地的,但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履行的基本规则如下:
1.实际履行,即当事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的标的履行。
2.协作履行,即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的履行中应相互协作,讲求诚实信用。
3.经济合理,即当事人履行债务时,要讲求经济效益,要从整体和国家的利益出发。
4.适当履行,即当事人应按照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全面、正确的履行债务,故又称全面履行或正确履行原则。
5.情势变更,即合同成立后至履行前、发生当事人在订约当时所预料不及的客观情况,致使按原合同履行显失公平时,当事人得不依原合同履行、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找法网提醒您,合同履行有如下注意事项:
1.在确定付款方式时,无论自己是付款方还是收款方,除了金额较小的交易外,请尽量通过银行结算,现金结算涉及经办人签收,签收效力上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在磋商、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常不可避免地接触到交易伙伴的商业信息甚至是商业秘密,请在磋商、履行合同乃至履行完毕后务必不要泄露或者使用这些信息,否则将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3.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4.注意诉讼时效的经过,一旦诉讼时效经过,将可能丧失胜诉权。
5.合同的解约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或者约定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