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嫌疑人调查取证多长时间
更新时间:2022-11-16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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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安机关对嫌疑人调查取证时间没有明确规定,要看具体案情,根据案件不同情况,可能会有所长短,没有法定时间。但如果是嫌疑人已经被逮捕的,取证的期限最长为二个月。
一、
公安机关对嫌疑人调查取证多长时间
公安机关对嫌疑人调查取证时间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但如果是嫌疑人已经被逮捕的,取证的期限最长为二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
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审查期限是多久
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审查期限是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找法网提醒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三、
公安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谁承担
公安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零六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法律没有规定公安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情况紧急,为保障公共安全,公安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立即执行。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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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听最长多长时间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刑事侦查的活动是没有明确的期限的,期限一般是从侦查单位的立案时间开始计算,一直到侦查终结为止。犯罪嫌疑人在进行逮捕以前已经被拘留了的话,拘留的期限一般不包括在侦查的羁押期限之内。
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刑事拘留时长最短为三天,时长最长为三十天,拘留期限到了以后,必须提请人民检察院批捕。
请问我被公安机关拉进嫌疑人冻结银行卡需要多长时间
法律分析:
1. 公安局不可以直接冻结个人银行账户。
2. 如因办案或司法需要,公安局需报请法院冻结涉案相关银行账户。
3. 法院会发函给银行,银行会回复并签字,按规定冻结该账户。
4. 一般冻结期限是六个月,根据需求可延期一次,通常延期为三到六个月。
5. 如涉嫌违法等,可对账户进行永久冻结。
6. 配合公安调查,调查完成后如无其他问题,账户会及时解冻。
公安机关拘留经济犯罪嫌疑人需要多长时间?
经济案件拘留的期限最多不超过37天。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