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需具备的要件如下:
1.主体应为义务人本人、其授权主体或者依法享有代表义务人处分财产权利的主体。
2.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为诺成行为而非实践行为,换言之,其只要义务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即可,不要求义务人实际履行债务。
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为有相对人的行为,故应以向权利人作出且到达权利人作为发生法律效力的要件,即应采双重要件标准。
4.同意履行义务不仅包括同意履行全部义务,也包括同意履行部分义务。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以权利人消极不行使权利为前提条件,若此状态不存在,诉讼时效即因欠缺要件,其已进行的时效期间应归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找法网提醒你,关于义务人的同意应当注意以下四点:
1.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2.对于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3.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摘取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4.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其中断。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其中断。诉讼时效中断适用于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以外的诉讼时效期间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