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赔偿中可得利益或报酬是否应予以赔偿
更新时间:2022-09-13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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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委托合同赔偿中可得利益或报酬应予以赔偿,首先,合同的解除导致的损失中包含了可得利益或者报酬,其次是从法理上来说,对被损失的利益的恢复,是公平原则的必然要求。
一、
委托合同赔偿中可得利益或报酬是否应予以赔偿
委托合同赔偿中可得利益或报酬应予以赔偿,理由如下:
1.从实际情况看,合同解除可能导致的损失确实包含了可得利益或报酬。在该方无过错或无重大过错的情况下,若合同履行下去,必然获得可得利益或报酬。
2.从法律或公平原则来讲,赔偿的额度应和对方受损失的程度相当,因为这种赔偿最主要的功能就是补偿,亦即对被损失的利益的恢复,对等性是其必然要求。
二、
委托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委托合同的种类根据不同的分类有所不同:
1.根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
2.根据受托人的人数,委托合同可以分为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
3.根据受托人产生的不同,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直接委托和转委托。

三、
委托合同有什么法律特征
委托合同有下列法律特征:
1.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
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找法网提醒,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
2.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受托人替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
3.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受托人处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和费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进行的。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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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赔偿可得利益损失有法律依据吗?
赔偿可得利益损失的范围是: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包括生产利润类的损失(根据所延误的生产期限与可比利润率来计算)、经营利润类损失(可参考受害人前期经营的平均利润状况来计算)、和转售利润类损失(一般为转售合同与原合同价款的差额,再扣除必要的转售成本)。
违约赔偿预期可得利益
合同违约赔偿,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合同没约定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合同终止是否赔偿可得利益
合同解除后,当事人仍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包括可得利益,但有限制条件,即所要求的损失存在,与违约方的行为有因果关系且不得超过义务人的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