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质押成立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4-09 08:0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车辆质押成立条件有三个,首先是质押关系当事人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次是双方关于质押的意思表示真实,其次是质押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他人利益。
一、
车辆质押成立条件有哪些
车辆质押成立条件有以下三项: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
质押的特征
质押具有以下特征:
1.具有一切担保物权具有的共同特征——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
2.质权的标的是动产和可转让的权利,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权。质权因此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金钱经特定化后也可以出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
3.质权是移转质物的占有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占有标的物为成立要件。

三、
质押的分类
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类。动产质押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押;权利质押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押。找法网提醒您注意,动产质押的质权人因保管质物不善使之灭失或毁损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在可能造成灭失或毁损质物时,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而质权人则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对质物拍卖或变卖后用于优先受偿或者进行提存。质权人对权利质押载明兑现日期或提货日期的各种票单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车辆抵押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汽车抵押合同一般写明以下内容:<br/>
1、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br/>
2、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基本内容;<br/>
3、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br/>
4、抵押汽车的名称、质量、价款等情况;<br/>
5、担保的范围等。<br/>
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br/>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br/>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br/>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br/>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br/>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br/>
(四)担保的范围。
汽车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汽车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法定其他情形等。<br/>
法律依据:<br/>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br/>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br/>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车辆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车辆抵押合同成立的条件有:<br/>
1、存在合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br/>
2、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就主要事项达成一致;<br/>
3、合同具备要约、承诺阶段。<br/>
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br/>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br/>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br/>
第四百条<br/>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br/>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br/>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br/>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br/>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br/>
(四)担保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