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客体能包括单位吗

更新时间:2022-09-05 12: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诽谤罪客体是不能包括单位的,它的客体与侮辱罪一样,只能是自然人。诽谤罪的主观要件是,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的,明知会有损害结果的发生却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一、

诽谤罪客体能包括单位吗

  诽谤罪客体不能包括单位。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某些虚构的事实,足以破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人格,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

诽谤罪的主观要件

  诽谤罪的主观要件是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找法网提醒你,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诽谤罪客体

三、

诽谤罪的客观方面都有哪些内容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律师解答动态
李琦律师
李琦律师
16分钟前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情况需要结合具体情形来分析:1.关于礼物和转账:如果是追求者自愿赠送的礼物和小额
李琦律师
李琦律师
20分钟前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行人闯红灯确实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具体分析如下:1.行人闯红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道
你好,这边想咨询的问题是民事案件吗
你好,这边想咨询的问题是民事案件吗
李琦律师
李琦律师
58分钟前
这种情况属于非婚生子女的户口登记问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户口
您好,您这边具体咨询是什么问题呢,方便详细描述一下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