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交房产税的房产如下: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房产税是每年都要交。个人普通非营业住房是不用交房产税的,如果是商业使用的,则要交房产税。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九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房产税的特点如下;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找法网提醒您,要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