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了能申请领失业金吗

更新时间:2023-08-25 02:03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失业了能申请领失业金,但是要符合法定的三项条件,首先是失业者已经参加了失业保险,其次是失业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最后要求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领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以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为依据来计算的,如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一、

失业了能申请领失业金吗

  失业了能否申请领失业金要看是否符合下列要求:

  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满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这主要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1)是劳动合同终止的;

  (2)是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4)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是劳动者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

领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领失业保险金的期限需要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来计算,《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找法网提醒您,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申请领失业

三、

失业登记证在哪里办理

  失业登记证在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一般是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工作,建立专门台账,利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记录“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信息,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管理和相关统计。具体发放机构由地方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领取失业金期间,还能领取失业金吗
领取失业金对以后没有太大的影响。失业金可以保障公民在失业时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且不影响劳动者再就业;但是再就业以后,需要停止领取失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就业后还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一、领失业金还在工作合法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要失业才能领取失业金的,如果劳动者重新就业的,终止领取失业金,所以重新工作后领取失业金是违法的。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要失业才能领取失业金的,如果劳动者重新就业的,终止领取失业金,所以重新工作后领取失业金是违法的。 2、法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是什么 二、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是什么 二、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是什么 二、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是什么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解释:失业人员要想领到失业保险金,除了参加失业保险外,其所在单位及其本人还必须按照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且缴费时间满一年。 解释:失业人员要想领到失业保险金,除了参加失业保险外,其所在单位及其本人还必须按照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且缴费时间满一年。 如果缴纳时间不满一年,失业后,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是未参加过工作的失业者,或参加工作已一年以上,但用人单位和个人没有参加失业保险,由于其没有履行过缴费义务,即使处于失业状态,也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如果缴纳时间不满一年,失业后,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是未参加过工作的失业者,或参加工作已一年以上,但用人单位和个人没有参加失业保险,由于其没有履行过缴费义务,即使处于失业状态,也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解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就是需要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注明是并非劳动者本人意愿造成失业的,而是由于用人单位或其他原因造成劳动者的失业。 解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就是需要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注明是并非劳动者本人意愿造成失业的,而是由于用人单位或其他原因造成劳动者的失业。 因为自愿失业,责任全在就业者本人,或是出于获取更体面的工作岗位和更优厚工资的考虑,或是出于其他的个人考虑,这种离开原工作岗位而暂时失业的现象,理应由个人负责,国家没有必要给他们提供失业保险的待遇,他们也没有获得这种待遇的权利。 因为自愿失业,责任全在就业者本人,或是出于获取更体面的工作岗位和更优厚工资的考虑,或是出于其他的个人考虑,这种离开原工作岗位而暂时失业的现象,理应由个人负责,国家没有必要给他们提供失业保险的待遇,他们也没有获得这种待遇的权利。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解释: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还须有求职要求。可以说,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解释: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还须有求职要求。可以说,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这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实现这一目的,一方面需要加快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同时,发展和完善就业服务事业,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服务; 这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实现这一目的,一方面需要加快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同时,发展和完善就业服务事业,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服务; 另一方面,社会保险法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促进失业人员积极寻找工作,克服单纯依靠失业保险金的思想,激励失业人员积极主动地利用各种就业机会和就业服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竞争就业的能力,争取尽快实现再就业,从根本上解决失业问题。 另一方面,社会保险法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促进失业人员积极寻找工作,克服单纯依靠失业保险金的思想,激励失业人员积极主动地利用各种就业机会和就业服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竞争就业的能力,争取尽快实现再就业,从根本上解决失业问题。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要失业才能领取失业金的,如果劳动者重新就业的,终止领取失业金,所以重新工作后领取失业金是违法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要失业才能领取失业金的,如果劳动者重新就业的,终止领取失业金,所以重新工作后领取失业金是违法的
离职了,能领失业保险金吗
自己申请离职,不能申请失业保险金
律师解答动态
您好,为了能更有针对性地为您解答,请您具体描述一下您的情况呢?
你好,如果你没有过错,你没有赔偿的义务。
威法律师
威法律师
12分钟前
李翠英律师
李翠英律师
14分钟前
你好,这个涉及隐私,不得查的。
孙煜峰律师
孙煜峰律师
15分钟前
可以申请联系医保部门进行报销。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