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具体内容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2-09-26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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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调解具体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进行以夫妻和好为内容的调解,另外一方面,对于无法和好的,应进行以离婚的财产分割、孩子抚养为内容的调解。离婚诉讼中调解的结果有三种,分别是和好、达成离婚协议、调解失败并进行开庭审理。
一、

离婚调解具体内容是什么

  离婚调解具体内容大致如下:

  1.首先进行以夫妻和好为内容的调解。如果经过调解动员、协商调停两个阶段后,当事人双方仍不能调解和好,并且审判人员在以夫妻和好为内容的调解过程中,发现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定的离婚标准,应当准予离婚。

  2.审判人员接下来应开始进行以离婚为内容的调解。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调解必须双方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而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另一方面,所达成的协议内容必须是经说服教育并由当事人民主协商的结果。

二、

离婚诉讼中调解的结果

  离婚诉讼中调解可能出现三种结果:

  第一种是双方互谅互让,重归于好。人民法院将调解和好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协议的法律效力至此产生。

  第二种是双方达成全面的离婚协议,包括双方同意离婚,妥善安排子女今后的生活、合理分割财产等。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并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找法网提醒,离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种是调解无效,包括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达不成协议,在这种情况下,离婚诉讼程序继续进行。

离婚调解

三、

离婚调解书可以不签字吗

  离婚调解书可以不签字,但是不签字的离婚调解书的无效的。《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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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需要注意什么
调解是双方达成一致的过程,如果不能满意对方条件,不要在调解书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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