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如何解决
更新时间:2022-08-24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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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解决办法是,可以向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申请协调、裁决,协调、裁决不成的,可以申请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国务院的裁决不可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一、
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如何解决
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解决办法是:
首先应向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申请要有明确的要求,标准争议的事实依据和证据,科学的计算依据和统计标准。经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协调的,再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申请裁决。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决定不服,仍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国务院裁决除外。
二、
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征地补偿标准包括的内容有:
1.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
2.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3.青苗补偿费,是指征用土地时,对被征用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土豆、蔬菜等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
4.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找法网提示,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以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等。

三、
征地补偿款多久发放
找法网提醒您,征地补偿款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有关部门在执行中没有严格遵照法律来实施,懒政不作为导致发放时间一再延期的,可以向上一级部门举报或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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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征地补偿问题
征地补偿涉及很多复杂的法律问题,当地确定的补偿标准不一定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建议您最好通过电话或向律师当面咨询
征地补偿的具体标准应当如何界定,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如何去确定征地补偿的具体标准呢?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