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农村土地,申请报批的流程是:
1.申请。建设单位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向项目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申请,并按国土资源部3号令第五条的规定提供有关材料。
2.勘测定界及征地前的调查。由市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有资质测绘队伍对该用地范围进行勘测定界并出具成果报告。勘测定界同时发布征地调查公告。
3.拟定方案、组织听证和资料收集。根据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征地前的调查情况及征用土地情况调查表,由项目所在地县(区)国土资源局拟定“一书四方案”。
4.审查、审批、发文、备案。由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对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一书四方案”及相关材料,按照国土资源部99年3号令第13、14、15条规定进行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出具审查报告,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找法网提醒您,农村土地征用赔偿的标准是:
2.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按照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人口数的标准,是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最多不超过十五倍。
3.附着物补偿费的标准。参考当地经济水平,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青苗补偿费的标准。
农村土地征用制度存在的弊端主要有:
1.公共利益的范围模糊,导致土地征用权滥用;
2.土地征用程序不规范、限制了农民的参与权;
3.征用补偿范围和标准不合理;
4.征用补偿范围和标准不合理;
5.补偿方式单一,安置责任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