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通知函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2-08-24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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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同终止通知函是指用于告知合同相对方终止合同的书面文件。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有适用情形不同和使用条件不同。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和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等。
一、

合同终止通知函是什么

  合同终止通知函是一种告知合同相对方终止合同履行的书面文件,在合同领域中应用得比较广泛。

  找法网提醒,合同终止通知函的主要内容为五部分:

  1.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事实。

  2.当事人违约等导致合同解除权的事实。

  3.合同中约定的合同解除权。

  4.绝对明确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5.对对方违约责任追究的权利保留。

二、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有哪些区别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有:

  1.适用情形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而合同解除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2.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

合同终止通知函

三、

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终止的情形有:

  1.债务已经履行;

  2.债务相互抵销;

  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免除债务;

  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有:

  1.当事人终止履行合同义务;

  2.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3.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的从权利同时予以消灭。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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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租赁合同的通知函如何写
合同终止通知函应包含以下要点: 1. 合同的主要内容概述; 2. 合同的履行现状; 3. 导致合同终止的具体原因; 4. 合同终止后的结算和清理安排; 5. 合同终止的预计时间。 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 1. 债务已完全履行; 2. 债务通过相互抵销得以解决; 3. 债务人将标的物依法提存; 4.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5. 债权债务关系因合并或继承而归于同一主体; 6. 法律明文规定或双方约定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况。 当合同被解除时,该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终止。
合同终止通知函一般如何写
合同终止通知函可以写明: 1、合同的主要内容; 2、合同的履行情况; 3、终止事由; 4、合同终止后的结算和清理事项; 5、合同终止期限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合同终止通知何时生效,法律规定是什么
合同上没有写终止日期同样也是有效的。若需要确定终止日期的,双方能补充协议确定终止日期,若不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的,双方都可以随时要求终止合同,但应该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 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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