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队扣车后取车的流程是:
1.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车;
2.当事人收到领取通知后,就可以提车。
找法网提醒,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由扣车的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交警队扣车一般不需要交停车费,但如果该车是交由第三方保管或者停在收费的停车场的,保管费和停车费需要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
交通事故扣车后一般三十三日内可以取回来:
1.交警在3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决定立案后交警在3日内委托做检验鉴定;
3.鉴定机构在20日内检验鉴定完毕;
4.交警在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送到当事人;
5.交警在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