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式与承包方式,承包的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23-08-07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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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发包方式与承包方式有招标发包、直接发包、总承包、分承包等方式。承包的注意事项首先是要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价款等事项,其次是要明确约定监理工程师等各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最后还要注意防范承包中的各项风险。
一、
发包方式与承包方式
发包方式与承包方式分别如下:
1.招标发包。是指由建设单位设定标的并编制反映其建设内容与要求的合同文件,吸引承包人参与竞争,按照特定程序择优选择,达成合意并签订合同。
2.直接发包。是指由发包人直接选定特定的承包人,与其进行直接协商谈判,对工程建设达成一致协议后,与其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式。我国只有少数不适用招标发包的特殊工程,才适用直接发包。
3.总承包
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例如施工阶段)的全部工作,由一个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4.分承包
分承包简称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即承包者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是从总承包单位分包某一分项工程或某种专业工程,在现场上由总包统筹安排其活动,并对总包负责。
二、
承包的注意事项
承包需要注意下列事项:
1.合同价款应当明确约定,应详细约定工程预付款、 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
2.明确约定监理工程师等各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运用担保条款, 降低风险系数。在签订合同时,可以运用法律制度中的担保制度来防范或减少合同条款所带来的风险。
4.约定违约金或赔偿金具体的数额和计算方式, 要具有可操作。

三、
承包的风险
承包有下列风险:
1.变更价款风险
若存在工程设计变更,极有可能导致价款发生变化,项目部应在变更确定后14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并要求对方签收。
2.资料不全的结算风险
妥善保存工程资料,包括如下方面:
(1)施工图纸;
(2)关于洽商、变更的文件、协议、通知等资料;
(3)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往来手续。
找法网提醒,工程资料应经签字确认后,由项目部设专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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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承包和发包的方式有哪些?
程建设承包与发包的方式如果按承发包范围或内容可分为建设全过程承发包;阶段承发包和专项、专业承发包。如果按承包人所处的地位可分为总承包;分承包;独立承包;联合承包。如果按合同计价方法可分为固定价合同;可调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方式
工程建设承包的方式与发包的方式有:如果按承发包范围或内容可分为建设全过程承发包;阶段承发包和专项、专业承发包。如果按承包人所处的地位可分为总承包;分承包;独立承包;联合承包。
如果按合同计价方法可分为固定价合同;可调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法律依据:工程建设承包的方式与发包的方式有:如果按承发包范围或内容可分为建设全过程承发包;阶段承发包和专项、专业承发包。
如果按承包人所处的地位可分为总承包;分承包;独立承包;联合承包。如果按合同计价方法可分为固定价合同;可调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六条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