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存在的区别有哪些,什么是贪污罪
更新时间:2022-07-29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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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存在的区别在于主体要件,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贪污罪的对象只限于公共财物,而职务侵占罪不仅仅是公共财物还有私有财物。贪污罪是指国家公务员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此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以此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
一、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存在的区别有哪些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存在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主体要件不同,这是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最主要、最本质的区别。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2.犯罪行为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
3.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而贪污罪则只能是公共财物。
4.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职务侵占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但法律对贪污罪没有规定数额的限制。当然如果犯罪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贪污行为不应认为是犯罪。
二、
什么是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属于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还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

三、
贪污罪的特征
贪污罪的特征如下:
1. 贪污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其中,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是贪污罪的主要客体。
2. 贪污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3.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找法网提醒您,所谓“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 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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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情节的区别
职务侵占与贪污不同。职务侵占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侵占单位财物,贪污则是国家工作人员侵吞公共财物。处理上,职务侵占可能处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贪污则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刑罚,包括长期徒刑甚至死刑。具体处理需根据犯罪情节、数额等因素综合判断。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如何区分,有哪些法律规定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分方式如下:
1. 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而贪污罪的主体仅限于国家工作人员。
2. 犯罪行为不同。
3. 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
4. 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等。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啥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如下:
1. 主体要件不同。前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后罪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
2. 犯罪行为不同。前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后罪则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等。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