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贷款简单来说就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买二手房的贷款。具体地来说,是指通过房屋的中介公司交换住房的购房人,在符合银行个人住房的商业性贷款条件且房屋中介公司愿意为购房者提供阶段性的保证担保的情况下,购房人以所购住房来作抵押向银行申请置换的个人的住房贷款。
2.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向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买卖双方到贷款银行指定(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
4.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的资信证明材料和评估报告进行鉴证、调查、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
5.贷款银行进行审批,通知借款申请人是否同意贷款;
6.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7.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贷借款合同;
8.买卖双方将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送交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9.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划付资金。
一般二手房抵押贷款要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找法网提醒,职工备齐申请材料向银行业务网点递交后,受理人员进行材料初步审核,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中心审核申请材料,确认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给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
1.给予贷款的,由职工与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签订、担保等贷款手续;
2.不予贷款的,中心会明确告知职工不予贷款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