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非法人组织类型包括: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4.经民政部门批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9.符合本条规定的其他组织。
非法人组织具有以下特征:
1.非法人组织是一种组织体,而不是自然人,这是非法人组织和法人的相同之处;
2.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找法网提醒您非法人组织与法人的最大区别在于,非法人组织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非法人组织的责任最终是由设立人或出资人承担无限责任,而法人的设立人或者出资人承担的是有限责任;
3.和法人一样,非法人组织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非法人组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享有并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 【非法人组织的设立程序】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
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承担】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