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质押和抵押有哪些区别,房产质押办理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更新时间:2022-07-26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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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产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有四个方面,一是标的物不同,二是特征不同,三是管理标的物的义务人不同,四是设置权利数量不同。房产质押办理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婚姻状况的证明、个人收入的证明、所放贷款的用途证明或者声明、抵押房产的权属证明等。
一、
房产质押和抵押有哪些区别
房产质押和抵押有以下区别:
1.标的物不同。房产抵押的标的物是不动产,如房屋;而质押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或者权利凭证。
2.特征不同。房产抵押是以不转移占有标的物为特征;而质押是以转移、占有标的物为特征。
3.管理标的物的义务人不同。房产抵押物的管理义务人是抵押人,抵押权人无管理标的物的义务;而质押权人有保管标的物的义务,出质人无管理标的物的义务。
4.设置权力数量不同。房产抵押在同一标的物同一时期可设置数个抵押权(重复抵押的除外);而质押的同一标的物不能在同一时期设置数个质押权,只能设置一个质押权。
二、
房产质押办理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房产质押办理贷款需要以下材料:
1.婚姻期间配偶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户口簿或者其他的有效居住证明)、婚姻状况的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
2.个人收入的证明(如个人纳税的证明、工资薪金的证明、在工行或他行近在6个月内的平均的金融资产证明等);
3.所放贷款的用途证明或者声明(如装修合同等);
4.抵押房产的权属证明(房产证、土地证);
5.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的文件或资料。

三、
质押有什么特点
找法网提醒您,质押有以下特点:
1.质押为担保物权
因质权是为担保债权而设定的,故其为担保物权。
2.质权具有从属性
质权为以担保债权为目的的权利,它与所担保的债权形成主从关系。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主权利,担保主权利的质权为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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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是什么?质押和抵押之间存在着什么联系?
1.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质押则以动产为主。
2.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
3.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4.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用房子抵押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抵押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 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 抵押合同;
4. 《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 能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 能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 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然后,需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抵押登记机关进行办理。以房屋抵押为例,上述文件是办理房屋抵押所必须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