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农村宅基地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村民个人申请宅基地的申请书;
2.申请人基本情况。
3.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出具的材料:
(1)申请人现有的宅基地情况;
(2)对申请人拟发放宅基地的位置、面积、宗地草图等;
(3)村民会议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情况,在村集体公布情况的说明等;
(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现状图等,并注明拟占用土地地类;
4.属于建新交旧的,申请人与村委会签订的建新交旧协议书;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农村宅基地一般需满足的条件如下:
1.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为外来人口落户;
2.未分到宅基地或者已有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而消灭;
3.因子女结婚等原因分户而缺少宅基地。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找法网提醒您,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申请的程序有:
1.符合条件的村民提出用地申请;
2.村民小组、村委会讨论通过,并有80%以上社员签字同意;
3.国土房管所派员现场选址勘察;
4.申请人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5.张榜公布;
6.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7.国土房管所补审后上报县国土房管局审核;
8.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9.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10.下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11.国土房管所会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放线定界;
12.国土房管所工作人员复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