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具体包括哪几项权利,担保物权的特征
更新时间:2023-07-14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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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担保物权具体的权利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三种。担保物权是以确保债务履行为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一种物权。担保物权的特征有四点,包括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物权的实现,是他物权,是从权利,是对担保物的优先受偿权。
一、
担保物权具体包括哪几项权利
担保物权具体包括的权利有,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1.抵押权,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当做偿还债务的担保而不改变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
2.质权,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一定的财产权利转交给债权人当做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期满债务或发生当事人承诺的事由时,债权人可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优先选择受偿的权利。
3.留置权,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未偿还前加以留置当做担保的权利。
二、
担保物权的特征
找法网提醒您,担保物权的特征主要表现为:
1.担保物权设立的目的是保证债权的实现。
2.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他物权。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必须是特定物,否则就无法从其价值中优先受清偿。
3.担保物权的内容表现为对担保物的期待处分权及优先受偿权。由于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故若抵押人破产,则抵押财产不计入破产财产,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债权也不计入破产债权。
4.担保物权是从权利。担保物权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随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随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担保物权不能独立存在,是作为主权利的主债权的从权利。

三、
担保物权可以对行政决定起诉吗
担保物权不可以对行政决定起诉。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经法定程序依法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单方面处分的行为。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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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物权编规定的担保物权包括哪些
担保物权是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而在债务人或其保证人的特定物上设立的他物权。
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我国有三种担保物权。
一是抵押权,二是质权,三是留置权
担保债权包括哪些
债权担保包括的内容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为债权人的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以及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就可以就担保的财产优先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规定的担保物权包括什么
担保物权是一种物权。担保物权指的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是指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物或者权利上设定的用以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清偿的优先受偿权,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