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胁迫婚姻期限怎么确定,要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2-08-22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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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受胁迫婚姻期限以受胁迫放结婚登记之日起开始计算以及受胁迫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期开始计算。受胁迫婚姻的要件包括胁迫行为具有违法性以及受胁迫方做出同意结婚的不真实意思表示等。
一、
受胁迫的婚姻期限怎么确定
受胁迫的婚姻期限确定如下:
1.自受胁迫方结婚登记之日起计算,即受胁迫方应当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决定是否申请有关部门撤销其婚姻的效力。
2.自受胁迫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计算,即受胁迫方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决定是否申请有关部门撤销其婚姻的效力。
关于胁迫婚姻的离婚有效期从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如果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
可撤销婚姻所欠缺的是婚姻当事人对缔结婚姻关系的合意,即违反了“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或一方受他方或者第三者胁迫而缔结婚姻,但男女双方结婚所需的实质要件。根据规定,因受肋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当事人本人。
二、
受胁迫婚姻的要件是什么
受胁迫婚姻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胁迫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2.受胁迫方在胁迫的行为下做出了同意结婚这种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3.胁迫方须有胁迫对方令其产生恐惧,做出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的故意;
4.胁迫的行为与受胁迫方作出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因受胁迫而结婚,是意思表示真实性的重大瑕疵,严重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应当否定其法律效力,赋予受胁迫方请求撤销该婚姻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
第三人可以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吗
第三人不可以撤销受胁迫的婚姻。
找法网提醒: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八条规定,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所称的“胁迫”。
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因此,第三人不能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只能由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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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一十八条
-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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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是怎么样认定的呢?
在认定事实婚姻时,需考虑双方共同生活、公开身份等因素。具体操作上,如双方同意且符合结婚条件,可协商补办结婚登记手续;若存在分歧或争议,可通过诉讼途径请求法院确认和保护婚姻关系。处理过程中,请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如共同生活证据、公开夫妻身份的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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胁迫婚姻要如何认定,法律有哪些规定
法院根据认定受胁迫的婚姻的方式,通常依据是否存在胁迫的事实进行判定。具体而言,如果存在证据显示婚姻中的一方在违背自身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受到来自另一方的故意胁迫,并因此同意了结婚,那么该婚姻可被认定为受胁迫的婚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结婚应当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行为,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进行强迫,同时也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进行干涉。另外,如果婚姻是基于胁迫而成立的,受胁迫的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此类请求需在胁迫行为终止后的一年内提出;若当事人因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而无法及时提出请求,则应在恢复人身自由后的一年内提出。
事实婚姻怎么样认定?
法律分析:符合下列条件的认定构成事实婚姻:
1. 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2. 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3. 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分析说明: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若具有婚姻的目的、共同生活的形式,且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构成事实婚姻。这意味着,尽管没有法律上的婚姻登记,但双方的行为和关系被视为婚姻关系。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关系在法律上可能面临一些不确定性和风险,因此建议尽可能进行婚姻登记以确保权益。同时,登记结婚后,男女双方可以约定成为对方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