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土地使用税税率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具体标准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
找法网提醒您:按照目前法律规定,只有使用城镇国有土地的,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因此,土地使用税用于农业生产用地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农业生产用地属于集体土地,本身不在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内。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税率根据城镇规模不同而不一样。
土地使用税法定的扣除额包括: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可以有三种形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按规定补缴的出让金;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地价款。
2.与转让土地使用权相关的税金
指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也可视同税金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