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鉴定的三期鉴定标准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

更新时间:2022-07-03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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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交通事故鉴定的三期鉴定标准是: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护理费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的;营业费是根据治疗医院或法医的意见确定的。交通事故三期鉴定需要的材料是身份证、委托鉴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和出院总结等

交通事故三期鉴定标准

一、

交通事故鉴定的三期鉴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三期鉴定里的“三期”是指误工期限,营养期限,护理期限。三期的鉴定标准如下: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3.营养费。受害人是否需要补充营养,应根据治疗医院或法医的意见确定。营养费给付标准可根据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营养情况酌定。

  找法网提醒,有了鉴定机构出具的“三期鉴定”结论,受害人就可以据此提出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的损失赔偿。

二、

交通事故三期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三期鉴定需要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光片、C光片及报告单。

三、

交通事故三期鉴定的注意事项

  交通事故三期鉴定的注意事项如下:

  1.三期一般以住院期间计算,如果有残疾,可以计算出院的期间,要经过法医鉴定。

  2.司法鉴定收费比较乱,一般300元以下鉴定一项,有关系的省一办,也可以讲价,只要在收费范围,都是可以的。

  3.不满意的,可以到司法局投诉处理,还不满,可以到政府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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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交通事故受伤,想要进行伤残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交通事故伤做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包括: 1. 身份证或户口本; 2. 委托鉴定书,由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 交通事故认定书; 4. 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 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做伤残鉴定的流程为: 1. 被鉴定人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2. 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 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 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需携带鉴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 鉴定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若治疗未终结需赔偿依据,需在申请书中说明; 6. 鉴定者需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鉴定费用。
交通事故进行伤残鉴定时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交通事故申请伤残鉴定一般需要的材料如下:1、鉴定申请书;2、交通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3、病历本等诊断记录;4、手术记录;5、检验材料;6、其它材料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数量、种类、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第一款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交通事故残疾鉴定需要哪些材料,具体规定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以下资料: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光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等。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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