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公司法人应享受的权利有:
1.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例如,在办理公司重大事项,为代理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在报刊上为公司公开发表声明等。
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常常是合同的生效条件,法定代表人一经签署,合同即为生效。
3.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4.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例如,主持股东会,主持董事会等。
找法网提醒大家,要注意区分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法人,是由法律拟制的如公司这样具有独立人格的主体;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的主要负责人。
公司法人的义务是:
1.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人不可以解散公司,解散公司属于股东的权利。股东要解散公司,需依照法定程序。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二条【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