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单个违法行为受到拘留这种行政处罚最长的期限是15日。如果你有两种以上应被拘留行为的,公安机关可以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最长期限不超过20日。找法网提醒您,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不会发生危险会通过该申请,但需要担保人或者按日缴纳一定的担保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担保人的条件是依据《治安管理法》第一百零八条,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1.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
2.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3.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4.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法定标准交纳保证金的。
对于行政拘留的具体情况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的违法行为来进行判定,有关行政复议的提出也是需要由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公民对有关行政决议是有权提出行政复议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