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的返还损失义务成立要件有哪些,什么是第三人的返还义务

更新时间:2022-08-08 07: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第三人的返还损失义务成立要件有:受领人为无偿让与;受领物为受领人应返还的物;受领人因无偿让与而免除返还义务。第三人的返还义务是以受领人的返还义务被免除为前提的,如果受领人仍有返还义务,第三人则无须承担此义务。
一、

第三人的返还损失义务成立要件有哪些

  第三人的返还损失义务成立要件有:

  1.受领人为无偿让与;

  2.受领物为受领人应返还的物,不限于原物,原物孳息、代偿物亦包括在内,如受领人将原物与他人交换的物赠与第三人,受损者对于第三人在原物价格限度内有返还赠与物的请求权;

  3.受领人因无偿让与而免除返还义务。第三人的返还义务是以受领人的返还义务被免除为前提的,如果受领人仍有返还义务,第三人则无须承担此义务。如受领人为恶意受领人时,由于其返还义务并不因受领利益不存在而免除,第三人无须负返还义务,但受领人无资力或死亡的,第三人仍须负返还之责。

二、

什么是第三人的返还义务

  第三人的返还义务是不当得利受领人将其所受领的标的物无偿让与第三人,则于受领人因此免除返还义务的限度内,第三人对受损失者负返还责任,这就是不当得利制度下第三人的返还义务。因为第三人所受利益,是由于不当得利受领人的让与行为,第三人受有利益有法律上根据,与受损者之间不成立不当得利义务,但第三人无偿取得利益,相对于受损者的受有损失,显失公平,故惟有赋予第三人返还的义务才能实现对受损者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八条规定,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第三人的返还损失义务成立要件有哪些,什么是第三人的返还义务

三、

民法典的第三人返还义务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侵权责任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69693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我想问一下质权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
质权人最主要的权利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有权就该质权动产优先受偿。义务主要有:不得擅自处分质押物、对质押物负有保管的责任等
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请求权成立条件是什么
物权返还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物权请求权以及基于物权请求返还原物的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具体为:<br/>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业主权利和义务是什么,作为业主享有那些义务和权利?
业主即房屋的所有人。业主的权利包括住宅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享有房屋出租的全部租金收入。有权自由出售、转让、出租自己的房产,不受别人干涉,并受法律的保护;有权使用楼
如何应对侵权责任
如何应对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动态
女方精神出轨该怎么判
女人出轨离婚法律的判法:1、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一般会判决双方离婚;2、若是属于出轨与他人同居情形的,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3、
未成年纹身了,给我纹身的那个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帮未成年纹身要承担法律责任,未成年人不能正确认识文身对其身体和人格利益会造成不利的影响,盲目跟风,未成年纹身应当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因此,纹身店在明知是未成年
您是哪个省哪个城市的律师
去该律师所属的律师协会举报即可。一般来说是当地律协。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全国设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律师协会,设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