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急救电话600次发泄情绪,骚扰急救电话构成寻衅滋事罪吗
更新时间:2022-06-16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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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男子为了发泄其情绪,拨打600次急救电话。骚扰急救电话是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该罪主要指的是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其构成要件是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其主体为一般主体。
一、
男子打急救电话600次发泄情绪
近日,四川自贡大安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案件。被告人李某某为发泄情绪,恶意用自己的电话频繁拨打110、119、120,并辱骂接线员。经查明,李某某一年间恶意打报警急救等电话600余次,其中有42次均出现辱骂接线员情况。经法院审理,李某某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二、
骚扰急救电话构成寻衅滋事罪吗
骚扰急救电话构成寻衅滋事罪。找法网提醒您,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
怎样构成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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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打电话骚扰,恐吓可以报警吗
法律分析:电话骚扰恐吓能报警。对于群众上门报案的,在正常情况下,民警会让报案人写报案材料,或做询问笔录,派出所同志会进行接报案登记,接受证据材料。接收报警资料后,依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出具报案回执。报警时,报案人应如实提供相关情况,供民警对案件进行正确判断,至于案件的性质和立案、侦查等方面均由派出所来确定。
言语的恐吓算不算寻衅滋事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