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宁波慈溪砍人事件,故意砍人罪判多少年

更新时间:2022-06-14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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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官方通报宁波慈溪一砍人事件,犯罪嫌疑人当场被抓获,而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故意砍人罪的判刑一般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形来确定的。可能会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是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而拿刀砍人未遂,则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未遂。
一、

官方通报宁波慈溪砍人事件

  6月13日17时40分许,慈溪市周巷镇天元大道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25岁)将被害人张某(男,23岁)砍伤。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出警,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并将被害人立即送医救治。被害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二、

故意砍人罪判多少年

  故意砍人罪一般会根据具体情形来进行判刑。其有可能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是故意杀人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官方通报宁波慈溪砍人事件,故意砍人罪判多少年

三、

拿刀砍人未遂什么罪

  拿刀砍人未遂的定罪规定为,这要结合他的主观目的了,如果他当时是以杀人的目的,就是杀人罪未遂,如果是故意伤害的目的,就是故意伤害罪未遂。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找法网提醒您,故意杀人罪的未遂可以比照故意杀人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情况下不用追究轻伤害未遂的刑事责任。如果确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轻伤的故意,而且不属于刑法第十三条但书规定的情形,仍然可以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定故意伤害罪,结合未遂犯的规定给予适当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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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未成年人拿刀砍了
及时报警,做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者重伤,可以要求追究刑事责任。
请问未成年故意砍人判几年?砍人者是被砍的好朋友
如果精神病人是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的,其砍人不涉及刑事犯罪问题。如果精神病人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的,其砍人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的,应当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如果精神病人是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砍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拿刀砍人判几年啊砍的严重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19年)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两个量刑规范《实施细则》的通知 (二)故意伤害罪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2.第二个量刑幅度 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一级的,可以确定五年有期徒刑为量刑起点;致一人重伤二级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4)造成被害人十级至七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5)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6)造成被害人二级至一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7)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第三个量刑幅度 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4)造成被害人十级至七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5)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6)造成被害人二级至一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7)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但同时具有多种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报复伤害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2)雇用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3)因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而故意伤害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实施伤害行为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5)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且被害人有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的。 (2)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3)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6.需要说明的事项: 使用以下手段之一,使被害人具有身体器官缺损、器官明显畸形、身体器官有中等功能障碍、造成严重并发症等情形之一,且残疾程度在六级以上的,可以考虑认定为“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1)挖人眼睛,割人耳、鼻,挑人脚筋,砍人手足,剜人髌骨。 (2)以刀划或硫酸等腐蚀性溶液严重毁人容貌。 (3)电击、烧烫他人要害部位。 (4)其它特别残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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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是咨询什么事情的,可以具体描述,双方有没有协商调解
杨林礼律师
杨林礼律师
20分钟前
您好可以帮你维权可以
杨林礼律师
杨林礼律师
21分钟前
您好可以帮你维权可以
王金贤律师
王金贤律师
24分钟前
不交保证金也不要交违约金,这是诈骗。
杨林礼律师
杨林礼律师
24分钟前
您好可以帮你维权可以
这什么情况,什么情况?怎么被冻结,啥原因?
你好,你咨询的事情稍后给你接入,不合理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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