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内容一般怎么写,离职证明公司什么时候开
更新时间:2023-05-07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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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职证明的内容一般应当写明单位名称,职员姓名、职务,在职时间,简单的离职原因,最后写上证明开局时间以及签名并加盖公章。离职证明公司一般当天开,最晚不能晚于员工正式离职的十五天内。
一、
离职证明内容一般怎么写
离职证明内容一般写明了离职人、离职理由、离职时间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离职证明应当写明的内容做了较为具体的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解除终止合同的书面证明不仅证明了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终结,还关系到劳动者工作年限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年休假、医疗期的确定、失业登记的办理等问题,十分重要。因此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开具解除终止合同的证明。找法网提醒您,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应当仔细撰写离职证明。
二、
离职证明公司什么时候开
离职证明公司一般当天开。离职证明需要根据各个公司的办事流程来确定,一般是当天就可以开出来的,最迟不晚于劳动者离职后十五天。
在劳动者提出辞职以后,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前,用人单位必须根据《劳动合同法》为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最晚不得超过十五日。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三、
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劳动者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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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 [2]《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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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离职证明,入职承诺书该怎么写
离职承诺书并不是一定要签。承诺书的性质属于合同,如果是不平等的承诺书那可以不签。承诺书必须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并且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也没有侵犯他人利益。如果不符合这些的话,承诺书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离职承诺书并不是一定要签。承诺书的性质属于合同,如果是不平等的承诺书那可以不签。承诺书必须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并且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也没有侵犯他人利益。
如果不符合这些的话,承诺书是无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公司开除离职证明怎么写
离职证明由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为员工开具,并且用人单位必须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员工在离职时,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如果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应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另外,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以备查。
被裁员离职证明怎么写
员工离职后,离职证明应当由用人单位来开,离职证明应载明员工的姓名、工作岗位;员工离职的原因;离职的时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单位的盖章;以及出具该证明的日期等事项。<br/>
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br/>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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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br/>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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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br/>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br/>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br/>
(二)标的;<br/>
(三)数量;<br/>
(四)质量;<br/>
(五)价款或者报酬;<br/>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br/>
(七)违约责任;<br/>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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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