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权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有权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有权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有权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01.01实行)第23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所代理进行的活动领域不限,较多地表现为诸如买卖、租赁、借贷等财产性质的活动,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质的民事活动。
4.有权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5.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监护人依法行使监护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干涉。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义务包括几下几个方面:
1.保护被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4.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保护人的一项法律制度。监护的设立,依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两种方式:
1.法定监护。
2.指定监护。
找法网提醒:对精神病人设立监护人首先须确认当事人为精神病人。但精神病人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