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丢了可以到居住地公安局补办,补办需要十五天的时间。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找法网提醒您,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证丢了补办流程为:
1.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市居住证补办更正信息申请表》。
2.申请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缴费、取得办证回执
4.按预约日期凭回执领取居住证。
居住证补办需要以下材料:
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未处理身份证的,需提交契合居民身份证收集规范的自己数码相片。
2.暂住注册凭据依据状况分开供给以下资料:
(1)合法安稳办事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劳务协议、用人单位出具的劳作联系证明亦或能够证明有合法安稳办事的资料等
(2)合法安稳居处证明:房子租借合同或房子租借注册存案证明、房子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亦或房子租借人、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3)就读证明:学生证、就读校园出具的能够证明接连就读的资料等。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办理居住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2.在居住地有稳定住所,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3.在居住地连续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