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流转新政策

更新时间:2023-05-08 07: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宅基地转让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受让对象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受让人没有其他房产;该转让房屋建造合法,经过批准建造,且该受让房屋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等等。注意:宅基地使用权不经批准,根本就不能随便转让。具体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的法律规定。
一、

农村宅基地流转新政策

  一是避免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

  此前在片面强调土地城镇化过程中,出现过比较严重的改变农地用途的现象,一度使耕地大量减少。对此,要加强引导,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重点支持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是要避免强迫命令现象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进程中有一些地区出现了强迫或变相逼迫农民流转土地的现象。对此,我们要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

  三是避免片面追求快和大的现象

  前两年中央允许农村土地流转试点,有个别地区就开始好大喜功,追求过快和过大地开展土地流转。针对此种现象,我们要根据各地基础和条件发展,确定合理的耕地经营规模加以引导,不能片面追求快和大,更不能忽视了经营自家承包耕地的普通农户仍占大多数的基本农情。

  四是避免工商资本“一窝蜂”地涌入农村的现象。

  在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的过程中,要避免出现工商资本、城市资本“一窝蜂”地涌入农村的现象,应当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土地要有严格的门槛,建立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对准入和监管制度做出明确规定。

宅基地流转

二、

宅基地流转有那些限制?

  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

  转让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后,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并涉及受让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应当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不仅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从事家庭生产和经营活动。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其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

三、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九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或者超过县(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面积多占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住宅和其他设施;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非法转让宅基地或者非法转让土地建设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非法所得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无权批准宅基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农村村民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农村村民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或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宅基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三)《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第二十一条 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农村宅基地流转新政策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 [1]《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 [2]《土地管理法》第一十九条
  • [3]《土地管理法》第二十条
  • [4]《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 [5]《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 [6]《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二十一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了解一下农村宅基地流转的事?
在农村宅基地流转过程中,如发生纠纷,首先可以尝试通过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若协商无果,可以寻求村委会或相关政府部门的帮助进行调解。若调解仍不能解决问题,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在处理纠纷时,应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
农村宅基地问题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申请宅基地、宅基地转让、宅基地继承等。选择处理方式时,应综合考虑家庭情况、宅基地政策以及法律规定。 具体处理方式选择: 在处理农村宅基地问题时,您应首先了解当地宅基地政策的具体内容,然后结合自家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的处理方式。例如,若您打算新建房屋,需先申请宅基地;若您有多余宅基地,可考虑合法转让;若涉及继承问题,应遵循相关法律规定。
农村宅基地政策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政策: 1. 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政策,即每户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且必须按照批准规定进行建设。 2. 闲置的农村宅基地可以出租给其他人用于发展农家乐、民宿等新兴经营方式,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3.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可以转让、出卖给投资者,投资者享有同等权益。 农村村民在申请宅基地时,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若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需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对于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将不予批准。 对于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分类认定和处置。在人均土地少、无法保障每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将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采取措施确保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律师解答动态
张凯律师
张凯律师
9分钟前
可以,只要授权是当事人自由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多人就可以共同委托一人。
程杰律师
程杰律师
12分钟前
你好,请把具体情况沟通下
李翠英律师
李翠英律师
18分钟前
你好,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叶斌律师
叶斌律师
20分钟前
抚养费通常包含基本生活、教育和医疗费用,具体范围需根据法院判决或协议确定。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