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报、谎报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耽误事故抢救,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触犯不报、谎报事故罪的犯罪嫌疑人,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会被判处拘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司法实践中,情节特别恶劣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造成了特别严重后果的。主要是指:致多人死亡;致多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巨大;造成了特别恶劣的政治影响。
(三)行为人的犯罪行为特别恶劣的,如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多次意见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以致发生重大事故的;已发生过事故仍不重视劳动安全设施,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犯罪行为人的表现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二)火灾事故
(三)道路交通事故
(四)农机事故
(五)水上交通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按照事故原因可分为:
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灼烫事故、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顶片帮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药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伤害事故20种。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按照事故的等级可分为: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瞒报安全事故的处罚的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谎报事故罪的犯罪嫌疑人,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会被判处拘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