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163条是什么内容
更新时间:2022-05-08 09: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作为一名公民,是应该对各种法律都有一些基础的了解的,那么你知道刑法163条是什么内容?为了能够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刑法163条是什么内容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二、
刑法169条立案标准
刑法169条是关于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
刑法176条量刑标准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罪】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刑法163条是什么内容的相关知识,根据相关的知识了解,学习更多地法律知识,可以让我们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刑事诉讼法109条是什么
您好,如果涉嫌犯罪,面临的可能是刑事拘留,而不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15天,刑事拘留之后会被逮捕,如果律师不争取取保候审,那么会被一直羁押直到判决刑罚执行完毕。刑事拘留期间只有律师能够会见,其他人无法见到当事人。
刑法266条和287条是一样吗?
根据解释的效力分类刑法的解释分为1.解释:指由立法机关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阐明。2.司法解释:是指司法机关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阐明。在我国,司法解释的权力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3.学理解释: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或者专家学者从学术理论角度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的阐明。。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是什么
你好,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 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如果我的解答对您有帮助,麻烦点赞给予好评,谢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