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标准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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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标准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那么您知道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标准?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

二、

集体土地的法律特征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一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或“农村劳动群众集体经济组织”享有的所有权,农民个人不享有所有权。

  (二)集体土地所有权是集体组织全体成员的共有权。集体所有权既不是属于集体企业所有,也不是由集体组织作为法人享有所有权,而是指集体组织全体成员共同对集体财产直接享有的所有权,其主体是集体组织的全体成员,而不是集体组织法人,集体所有权是集体组织成员的共有权。

  (三)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总有的。这又分为传统的总有和新型总有。传统的总有是指由一定的团体对土地享有管理职能,而由其成员享有土地的收益功能。新型总有是指一定的农民集体范围的成员,以其组成之团体对集体财产依法按照“平等自愿,议决一致”原则拥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以及集体成员对集体财产收益的权利。

  (四)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新型的合有权。此种观点认为普通法之合有权制度与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是完善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理想模式。普通法上的合有是由日耳曼法的总有与合有融合演化而来,是指数人平等地、永不分割地对不动产整体所享有的所有权,其中若有合有人死亡,其权利便丧失并自然地添加于其他合有人的一种共有权制度。

  (五)集体土地所有权是集体组织所有与新型总有的内在融合。这是一种折中的观点。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可以从两方面加以定性:从外部关系来看,其性质为集体组织所有;而从内部关系来看,则为一种新型的总有。

  (六)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村、村民小组、乡镇的所有权。村、村民小组、乡镇是事实上的土地所有者,因而法律应该赋予其民事主体的地位。

  (七)集体所有权是“个人化与法人化的契合”。集体财产(土地)应为集体组织法人所有,而集体组织成员对集体财产享有股权或社员权。

三、

集体土地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国有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百一十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证的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标准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可知,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应当根据当地居民生活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确定补偿费用。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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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被征收怎么补偿的
关于土地征收补偿的具体内容,包括:1.基于土地原用途和产值的土地补偿费;2.用于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的安置补助费;3.根据实损计算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相关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这三个新答案合计总字数与原来的解答内容保持一致,同时核心关键词保持一致,重新表述后语义也一致。
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涉及到的项目有哪些?
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的补偿标准是:首先在对被征收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作出补偿时,应当结合土地的具体使用用途,土地能产生的经济效益等因素补偿;其次征收土地如有青苗或者是附着物应该补偿,以及一些其他的补偿。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最新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上怎么规定的
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的规定如下: 1. 农村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 农村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 农村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不得任意更改。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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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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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申请撤销是有可能的。你可以收集能证明实际病情的材料,像过往病历、检查报告等,向医院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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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修期内屏幕损坏,先看产品保修条款,若屏幕属保修范围,可联系商家免费维修或更换。保留好购买凭证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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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得看具体情况。如果在97年第二次土地承包时,他们户口已迁出且不属于村集体成员,通常就不再有承包地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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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调整有相应规定和流程。若没涨,可先自查是否符合调整条件,比如是否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限等。你可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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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人加你后直接展示私密处属于性骚扰行为,应立即拒绝、拉黑并保留证据,必要时向平台举报或报警处理。
吴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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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得看你和出租方签的合同咋约定的。要是合同里规定提前归还不能少付钱,那可能就得按合同来。不过你可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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