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只有一方签字不成立。合同是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生效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合同成立生效。
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多久必须过户。一般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对于过户的时间都会有相应的约定。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申请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签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注意的有:
(一)确认基本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确认合同签署人出售房屋的有效性;
(二)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的约定要清楚,明确付款金额和具体时间,保证总金额一致;
(三)合同需要买卖双方本人签字,并尽量多留存电话;
(四)合同签署中不要留白和随意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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