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育是没有补贴的。法律规定已经删除了公民晚婚晚育,可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的条款,因此相当于与晚婚晚育已经没有补贴了。
法律规定,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妇,生小孩都可以延长生育假,育龄夫妇可以选择计划生育避孕等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目前国家已经取消了晚婚晚育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所以,我国公民的法定婚龄男子为二十二周岁,女子为二十周岁。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结婚时正好处于法定婚龄那一年,一定要在生日之后第二天开始才能登记结婚。
女满二十三周岁,男满二十五周岁的初婚为晚婚,初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后初育为晚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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