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发行的流程和条件
更新时间:2022-05-16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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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特定目标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那么私募基金发行的流程和条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快来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私募基金发行的流程和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四)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二、
私募基金的发行有哪些条件
私募基金的发行有下列条件:
(一)私募基金财产要设定为均等份额,并且同等份额同等权益;
(二)要订立书面的基金合同;
(三)不能那个使用公众传播媒体形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基金;
(四)募集完毕后,要及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三、
私募基金的流程
(一)特定对象确认:一般需要填写一份问卷调查,让投资者明确自身的风险识别及风险承担能力,并书面承诺达到合格投资的要求。
(二)参与产品推介会:适当参与产品推荐会,在机构的帮助下,依据自身的能力,选择相匹配的产品。
(三)签署风险揭示书:投资者要明确所选产品的风险(如特殊风险、一般风险),以及自身的权益,这步略繁琐,各条款要逐句确认,相关当事人(投资者、募集机构及经办人)需签字盖章。
(四)提供资产证明或收入证明文件: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或者近3年个人收入不低于50万,旨在确认是合格投资者,还要明确是自己购买产品,且不会拆分。(因起投最少100万,追加的资金至少10万,或是10万的整数倍)。
(五)签约、打款:此刻,你要明确合作信息的真实性,产品的风险以及绝对是合格投资者。(协议一式三份,投资人、管理人、托管人各一份。打款后留好凭证并且备注资金用途)。
(六)投资冷静期:签约之后,还有不少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有时候投资可能是头脑一热,在这段投资冷静期,投资者可以解除合同,并且募集机构不能主动联系投资者;第七步、回访确认:等到投资冷静期过去了,机构的非销售人员需要对投资者进行回访确认,且需要一条一条核对投资者的核心信息,投资者有不明白的地方,也可以解除合同。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私募基金发行的流程和条件的法律知识。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应该对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权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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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立私募基金?成立私募基金需要什么条件?
设立私募基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10、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