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损失的范围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22-04-18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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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当我们在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我们是可以要求相关的损失赔偿的,那么你知道赔偿损失的范围是怎样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赔偿损失的范围是怎样的
赔偿损失的范围可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和当事人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应按完全赔偿原则,赔偿全部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以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
赔偿损失的法律适用
由于刑法上的赔偿损失适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因此,人民法院审理这类案件时,既要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又要执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应优先服从刑事诉讼的需要。在具体赔偿标准上既要适用刑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又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引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三、
赔偿损失的构成
赔偿损失在民法土包括违约的赔偿损失、侵权的赔偿损失及其它的赔偿损失。本条的赔偿损失指违约的赔偿损失,它是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财产等损失的赔偿。
承担赔偿损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四:一是有违约行为,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二是有损失后果,违约行为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了财产等损失。三是违约行为与财产等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违约行为是财产等损失的原因,财产等损失是违约后果。四是违约人有过错,或者虽无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赔偿。
赔偿损失的属性是补偿,弥补非违约人所遭受的损失。这种属性决定赔偿损失的适用前提是违约行为造成财产等损失的后果,如果违约行为未给非违约人造成损失,则不能用赔偿损失的方式追究违约人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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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范围,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范围有哪些?关于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范围请问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是指哪些民事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请求获得赔偿精神损害。在确定其范围时应从维护人身权利和人格权这两个方面出发,而我国的立法也是依照以上两方面对其加以确定。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说明:
(一) 自然人因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二)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
(三) 特定的身份权利受到侵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四) 对人格利益的延伸保护。
(五) 对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财产权利的保护。
是否合理若公司不同意签新合同,是否可以得到赔偿,具体赔偿范围如何
1、劳动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按工作年限计算,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若劳动者在符合特定条件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拒绝,则构成违法,需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标准为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
2、劳动合同到期时,若单位维持或提高原有劳动条件,员工选择不续签,则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然而,如果单位降低原有劳动条件导致员工不续签,单位仍需支付经济补偿。
伤人私了怎么索赔,有具体范围吗
精神赔偿可以提起诉讼索赔。如果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在其死亡后其人格或遗体遭受侵害,其配偶、父母和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应为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