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书面申请;
(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及企业全部银行账号复印件;
(三)领取并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2份;
(四)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财务人员、办税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财务人员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七)总帐复印件;
(八)企业章程复印件。
纳税人分为两种,分别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属于一般纳税人的情形有:工业企业的年销售收入超过50万;商业企业的年销售收入超过80万。
(二)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财政部规定的标准以下,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情形有:工业企业的年销售收入未超过50万;商业企业的年销售收入未超过80万。
企业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的政策如下:
(一)条件。
1.企业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2.企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按月申报纳税人)或连续4个季度(按季申报纳税人)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如果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的经营期尚不满12个月或4个季度,则按照月(或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2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
(二)所需资料:
1.《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2份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原件(或税务登记证)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需要什么资料的全部内容了。综上可知,小规模在升为一般纳税人时需要准备税务登记证、财务人员等身份资料,税务机关要及时核对申请资料。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