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由上文可知,仲裁的时效从权利人知道被侵害之日算起,向法院请求保护自身权利的时效一般为三年。
民事争议仲裁不实行地域管辖制度,仲裁委员会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一般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民事仲裁程序如下:
(一)申请和受理。
(二)仲裁庭的组成。
(三)开庭和裁决。
由上文可知,仲裁的时效从权利人知道被侵害之日算起,向法院请求保护自身权利的时效一般为三年。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民事仲裁时效的规定,如果您对于民法典的内容还有兴趣想继续了解,可以来找法网咨询我们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