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携带以下证明:失业登记证明;个人身份证明;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受这些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失业保险金以及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什么手续和证明的相关知识,注意,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