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的基本特征
更新时间:2022-03-18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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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外资企业是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由外国投资者独自投资经营的企业。那么您知道外资企业的基本特征?外资企业首次股东会决议范本是怎样的?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
外资企业的基本特征
(一)外资企业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这是外资企业区别于外国企业的基本特征。外资企业的设立必须依据中国法律,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条件。并按照法定的程序申请审查批准,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设立,企业的住所在中国境内。外国企业则是依照外国法律在外国登记设立的,其住所在外国。
(二)外资企业是独立的经济实体。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有别于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其所属的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负清偿责任。

二、
外资企业首次股东会决议范本是怎样的?
外资企业首次股东会决议范本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该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三、
外资企业的认定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属于外国投资者所有。即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货币或者其他法定投资方式投资,全部财产所有权属于外国投资者。这使外资企业既区别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也区别于完全由中国投资者投资举办的企业。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外资企业的基本特征的法律知识。由此可知,外资企业是具有独立的经济实体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给您解答疑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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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年假一般多少天?外企的年假和国企有区别么?
**一般外企年假多久**
一般外企的年假标准与国企相同,具体规定如下:
1.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哪些人可以享受年休假**
为了平等保护各类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确保职工享受年休假。
**年假与其它假的关系**
我国职工可享的其他休假包括:寒暑假、探亲假、病假、事假等。年假与这些休假的关系明确如下:
1. 年休假与寒暑假: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2. 年休假与病、事假:累计工作一定年限的职工请病假或事假超过一定期限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具体规定为: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请病假累计分别满2个月、3个月、4个月以上的,同样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3. 年休假与探亲假:探亲假与年休假是两种功能不同的休假制度,不应互相冲抵。因此,条例中删除了探亲假冲抵年休假的规定。
外资企业都有哪些?请问什么是外资企业?外资企业都有哪些类型呢?
外资企业是由外国投资者独立出资设立的企业。
外资企业主要包括: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简称合营企业,是指外国合营者(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依照我国法律,经批准同中国合营者(我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我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股权式经营企业。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作企业,是指外国合作者(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依照我国法律,经批准同中国合营者(我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我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契约式经营企业。
(3)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简称外资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依照我国法律,经批准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外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外国股东同中国股东依照我国法律,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中外股东共同持股的股份公司。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公司股份必须占公司的注册资本的25%以上。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费用
公司内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公司股权可以自由转让,没有过多限制;
公司外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公司现股权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公司股权时,存在如下限制性规定:
①若公司章程存在关于对外转让公司股权有特别规定的话,那么转让时要遵守该章程;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章程不能违背公司法。
②若公司章程不存在特别规定的话,股东转让时要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经过其他股东人数的过半数同意方可对外转股。
法院强制转让:在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中,如涉及强制对外转让公司股权的,法院要提早书面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股东在收到法院通知后20日内不行使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的话,将被视为放弃行使,外部第三方将可按照法院确定的转让条件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