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宅基地和现宅基地使用者共同向村民委员会申请;
(二)村委会向国土资源所申请;
(三)国土资源所地籍调查,或国土局地籍调查,公示十五日。
过户由所报国土资源局审批,需提交材料如下:
1.原土地使用者身份证明;
2.现土地使用者身份证明;
3.变更理由;
4.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5.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
具体情况可以再咨询一下当地的国土管理部门。
宅基地纠纷的发生可以找宅基地管理部门解决。《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该规定,因宅基地发生纠纷需要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到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确权,两级政府都是可以的。
(一)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应当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
(二)经审核后,由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三)换发加盖有县、市人民政府印章的土地证。
法律对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方式和转让条件进行了严格规定,需依照法律进行宅基地转让等行为。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宅基地过户程序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