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二)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7.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
(三)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四)如委托律师代理,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签署授权委托书。
律师费一般是当事人自己承担。如果双方调解可以约定律师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受害方,需要请诉讼代理人,民事赔偿问题可以私下协商解决或是在公安调解时解决的,律师费由自己承担,不牵扯诉讼费问题。如果要向法院起诉,诉讼费先由自己垫付,如果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调解结束,诉讼费减半,双方共同承担,律师费可以要求赔偿,但需要对方同意;如果是判决的话,法院一般不支持律师费这一项,诉讼费由双方承担,被害方分担较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一般在不到一万元的金额,要缴纳五十元的人民币,如果超出了一万元而且不大于十万元的金额,我们当事人要缴纳百分之二点五的费用,在超出了十万元而且不大于二十万元的金额,当事人要缴纳百分之二的费用,超过了二十万元而且不大于五十万元的部分,我们要缴纳百分之一点五的费用,而大于五十万元而且不大于一百万元的部分我们则需要缴纳百分之一的金额,大于一百万元而且小于二百万元的金额我们按照百分之零点九缴纳,超过了二百元万元小于五百万元的金额我们要缴纳百分之零点八的费用这就是我们诉讼的标准,
而且交通事故诉讼是我们在事故中的一个法律的程序,在一般的小擦小碰中,我们基本都要求私自解决问题,但是当我们的事故很大自己没有办法处理时候,我们就要走这样一个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一般的车子有的上了保险,而保险就包括强险这一项,但是在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大多数不承担诉讼的金额,因为这是在法律中有明文规定,这些费用是强险不必处理的项目。但是从强险的设立来看,他想要帮助的并不是这场事故的第三者受害人,他只是帮助出了事故的受害人能更快的取得相应的保障功能,所以保险公司处于这样的情况是有理由承担诉讼的费用的,而且由法律规定的另一条是要求保险公司适当承担费用的所以在打官司的时候,法院通常判定了保险公司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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