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遗嘱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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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定立遗嘱处分个人的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也可以在法定继承人中指定一个或多个人继承。那么订立遗嘱应该包括哪些内容?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订立遗嘱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法律规定,订立遗嘱应该包括的内容有: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基本情况;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等。

二、
民法典增加了什么遗嘱形式
打印遗嘱、录像遗嘱是《民法典》(2021.01.01生效)增加了的遗嘱形式。
打印遗嘱是指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该等增设,主要源于时代的变化。
《民法典》(2021.01.01生效)在录音遗嘱的基础上,对形式要件进行了补充规定,增加了“录像”这一形式。通过录音录像形式订立遗嘱的,立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肖像,以及年、月、日。录像形式的补充,正体现出我国立法与经济科技发展的同步性。
三、
有遗嘱的房产怎么继承
民法典规定,有遗嘱的情况下,一般是按遗嘱规定继承房产。但并不是有遗嘱就一定能继承房产,例如遗嘱无效的,不能按遗嘱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订立遗嘱应该包括哪些内容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遗嘱应当包括的内容有:立遗嘱人的基本信息、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订立遗嘱的原因、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继承人基本情况、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遗嘱的份数、执行人基本信息、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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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时应当知道哪些遗嘱的内容
立遗嘱需明确内容。包括:1. 指定财产分配方式;2. 确定遗嘱执行人;3. 遗嘱应符合法律规定;4. 可考虑设立遗嘱信托等。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方式,确保遗嘱有效执行。
遗嘱中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遗嘱的内容包括:
1. 遗嘱人、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等人员的基本身份信息;
2. 标的遗产的基本情况,例如其姓名、地址、大小、价值等;
3. 遗产继承的方式、期限、地点等;
4. 违约责任、增益解决方式等。
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需满足以下条件:
1. 行为人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意思表示要真实;
3.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关于遗嘱的特别规定:
1.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2.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3.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4. 伪造的遗嘱无效。
5.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嘱包括哪些内容,法律规定是什么?
遗嘱的内容应该包括: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
2.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3.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4.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5.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6.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