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用途具体有哪些分类
更新时间:2022-09-08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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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于我国的土地来说用处是非常大的,一般化作为生产农业的土地或者是林地草地,或者是养殖水面的,对于我国的土地用途也是非常多。那么土地用途具体有哪些分类?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土地用途具体有哪些分类
从土地用途看,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具体来说,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 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而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滩涂等。

二、
不同的土地用途
(一)居住用地:包括普通住宅、高档公寓、别墅等;
(二)商业用地:包括百货商中心、商业店场、购物铺、超级市场、批发市场等;
(三)办公用地:包括商务办公楼(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
(四)旅馆用地:包括饭店、酒店、宾馆、度假村、旅店、招待所等;
(五)餐饮用地:包括酒楼、美食城、餐馆、快餐店等;
(六)娱乐用地:包括游乐场、娱乐城、康乐中心、俱乐部、夜总会、影剧院、高尔夫球场等;
(七)工业和仓储用地:包括工业厂房、仓库等;
(八)农业用地:包括农地、农场、林场、牧场、果园等;
(九)特殊用途用地:包括车站、机场、医院、学校、教堂、寺庙、基地等;
(十)综合用地:是指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用途的房。
三、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土地用途具体有哪些分类的相关内容。相信您已经有所了解,土地有三种基本的分类。而其中未利用土地是指沙地、裸岩等未经使用的土地。如果您对此类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来找法网平台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您的利益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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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分类具体有什么
一、土地使用类别有哪些分类
土地分类是根据土地的性状、地域和用途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性,按照一定的规律,将土地归并成若干个不同的类别。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同时借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国家将我国土地分为三大类,即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在此基础上,我国土地管理工作者又将土地分为8大类、46小类。这8大类土地是: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土地。
二、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一)有偿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
外商投资企业以这种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需先向所在地的市、县国土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查批准后,由市、县国土部门与外商投资企业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并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须按规定每年缴纳土地使用费,且不得随意转让、出租、抵押。如需转让、出租、抵押,需按规定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目前国家对行政划拨范围有所限制,即按国家产业政策鼓励、支持的项目用地可采用行政划拨,其他用地原则上以出让方式提供。
(二)中方合作者以土地使用权作价投资
为扩大吸引利用外资,国家鼓励沿海地区国营企业和集团企业以现有场地、厂房等作价入股或作为合作条件与外商组成合营企业。这种合营必须到国土部门办理用地手续。所有土地如属行政划拨用地,合营企业中方需补办土地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三)国家出让、转让或出租国有土地使用权
根据相关规定,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制度。外商投资企业可依照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并在使用年限内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相关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土地用途分类国家标准,法律上的规定有哪些
国家土地使用标准的法律规定有:
1、农用地只能用于农业发展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2、关于土地使用的常用法律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5)《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按使用用途对土地进行哪些分类
土地用途分为建设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三类。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体分为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br/>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