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情形

更新时间:2022-03-11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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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时,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这是众所周知的事。那么您知道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情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

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情形

  (一)因申请人申请保全有错误造成损害的;

  (二)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

  (三)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四)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情形的;

  (五)被保全人、被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保管人员违法动用、隐匿、毁损、转移、变卖人民法院已经保全的财产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后果的;

  (七)依法不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

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二、

国家赔偿立案材料有哪些

  (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三)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三、

国家赔偿由谁支付

  国家赔偿费用由赔偿义务机关先从本单位预算经费和留归本单位使用的资金中支付,支付后再向同级财政机关申请核拨。国家赔偿金是由各级人民政府来支付的。每个年度,各级人民政府都需要依照法律划拨出一部分财政资金作为国家赔偿金用。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情形的相关知识,总的来说,有七种情形是不用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一是因申请人申请保全有错误造成损害的,二是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等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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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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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消费的那些钱,是可以不给的,还有那些赠送的是可以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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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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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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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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