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强迫交易罪?

更新时间:2022-03-13 16:24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交易的进行是需要符合相应的市场经济规律的,但是还是会有着强迫交易的行为发生的,对于强迫交易罪在法律上是属于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

什么是强迫交易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根据《刑法》与《刑法修正案(八)》, 强迫交易罪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 收购 公司、企业的 股份 、 债券 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强迫交易特别严重

二、

强迫交易罪特别严重的标准

  构成强迫交易罪还须达到强迫交易罪的“情节严重”,对“情节严重”如何认定,学术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有人认为,“情节严重”是指强迫交易殴打他人手段恶劣的、多次强迫交易屡教不改的、非法牟利数额较大的、强迫交易扰乱生产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有人认为还应包括因强行交易受过行政处罚仍不悔改的;有人认为还应包括将多人打成轻伤的;有人认为还应包括索要的价额明显超出合理的价格且数额较大的及所提供的服务或出售的商品质量低劣的;有人认为还应包括给他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强买强卖手段的强度大,造成的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形。

  对强迫交易罪的“情节严重”并无明确的司法解释,有些省市在司法实践中对其作了规定,如浙江省在《关于办理强迫交易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规定》中明确了“情节严重”的内容: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三次以上的;实施强迫交易行为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个人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上或者强迫交易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以强迫手段推销伪劣产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实施强迫交易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

强迫交易罪是既遂犯吗

  强迫交易一般情况下都会使用一些威胁的手段,这样的行为是犯罪的,既遂犯一般是故意的,并且有计划已经实施犯罪的,这个情况下,一般来说强迫交易罪是属于既遂犯。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什么是强迫交易罪?的相关知识,强迫交易罪就是一个违反他人的自由意志的行为的,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什么是诽谤罪呢?什么是敲诈罪呢
您好,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何认定强迫交易罪未遂的,强迫交易罪未遂是什么意思?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强迫交易罪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行为: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强迫交易罪“情节严重”,多次强迫交易行为的,强迫交易数额巨大的,这段话是什么时间的什么法律规定
您好,我国刑法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影响量刑的因素有很多,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判断。
律师解答动态
李琦律师
李琦律师
7分钟前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没钱看病能否拨打12345的问题,我理解您目前的困境。12345是政府服务热线,确
李琦律师
李琦律师
56分钟前
您好,这种情况确实需要具体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只要您实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
李琦律师
李琦律师
1小时前
根据劳动法规定,这种情况是不合法的。哪怕只工作了一天半,用人单位也必须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简单分析一
李琦律师
李琦律师
2小时前
根据现行教育法规和高校招生政策,单招录取后未报到的情况不会影响您第二年继续参加单招考试。这里给您具体
李琦律师
李琦律师
2小时前
您好,关于新车未上户能否退车的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李琦律师
李琦律师
3小时前
关于电动车被盗但车辆无法追回的情况,我理解您现在的心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种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
为什么不算?就是你加班的效果不好。什么也。
我也要提问